擇校生發展歷程 上世紀90年代以來 我國部分地區開始出現公立高中之間的學校選擇。 2000年 北京高中收取擇校生“合法化”從這一年開始。當年,北京市出臺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即招收擇校生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原則。 2001年 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及“三限”政策。 2002年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再次發出通知,把“三限”政策的適用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的公立普通高中。 2003年5月 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糾風辦等6部門建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下發《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實施意見》要求中小學繳費必須全面實行“一費制”,高中實行“三限”政策。“三限”政策迅速推向全國。 2004年 北京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制定了新政策:分數(20分)和錢數(3萬)限制沒有變化,擴大了擇校生人數的比例,從10%提高到20%。 2005年 北京市首次把擇校志愿統一納入中考志愿填報,擇校生將根據志愿按照分數高低,由計算機統一錄取,同時,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然實行三限政策。有的學校,正式生和擇校生只差一分。可是一分之差,就得繳3萬。 2010年1月 平谷區宣布,該區示范高中招生時將不再給交擇校費的學生留招生名額,按照考生的分數排到滿額為止。 2011年 北京市提出將“三限”政策人數比例限定為18%。 2012年 北京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下發《關于2012年北京市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提出當年的“三限”人數比例由18%降低至15%。 2013年 北京市將“三限”政策人數比例再次降低至10%。 2014年2月18日 北京市教委表示,今年起中考全面取消擇校生。 閱讀完標題為(今年起北京取消中考擇校生 北京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4))的文章后,{www.se0552.com}小編為大家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千萬不要錯過哦! (責任編輯:北京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