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1月4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消息,去年12月30日是梅艷芳(梅姑)逝世10周年紀念日,2003年她因子宮頸癌辭世,留下現值超過3.8億(新臺幣,下同)的遺產,梅姑母親覃美金自此不斷對遺產分配杠上遺產管理人,爭產10年,最后竟只得到7.7萬的生活費。 梅姑最初遺產約1.3億,主要是香港、東京、新加坡、倫敦的6項房地產,10年來,投資早已翻了數倍,現值超過3.8億。依她遺囑指示,遺產管理人每月應發26萬給梅媽當生活費,10年后,梅媽控訴受“奸人”所害,生活費每月只剩7.7萬。 梅媽接受采訪時,激動痛心地指控遺產管理人未如期給付生活費,加上梅姑的珠寶首飾不斷減少,財產又贈與友人,她為了生計憤而提告,捍衛“亡女的公義”,歷經7年纏訟,不但落得貪得無厭的惡名,還以敗訴收場,付不出768萬律師費,只能宣告破產。 梅媽屢次向法庭要求增加生活費,2006年起每年一調,2008年每月生活費高達58萬,期間曾以過年名義要到23萬,2009年甚至以官司壓力大,要環游世界散心,向法院申請307萬旅費,但被拒。 梅媽高漲的生活費和爭產官司,讓她與梅姑遺產基金會兩敗俱傷,基金會2008年起就開始捉襟見肘、付不出錢,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讓梅媽“斷糧””10個月沒錢拿,使得她積欠租金92萬。 去年9月,基金會賣掉梅姑香閨,填補資金缺口,償還梅媽10個月生活費,東扣西減,最后她只拿到42萬。 據悉梅媽雇用兩名傭人,1位貼身隨侍,另1位專責打掃與照顧6只愛犬。“7.7萬哪夠用啊?”梅媽說雖然基金會每月會負擔11.5萬租金,但兩名傭人薪水、狗飼料,加上助理與水電費,“是想逼死我嗎?” 閱讀完標題為(梅艷芳遺產都去哪了? 10年梅艷芳媽媽爭遺產只得7.7萬生活費)的文章后,{www.se0552.com}小編為大家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千萬不要錯過哦! (責任編輯:北京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