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舊城改建征房須經大多數同意 北京市舊城改建房屋征收工作有了專門的規范性文件。27日,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發布《北京市舊城區改建房屋征收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詳細列出了11項統一征收程序。其中規定,大多數產權人、公房承租人同意的,方可進行舊城區改建;在規定期限內不搬遷的,將會面臨強制執行;征收范圍內被認定的違建、臨建堅決不予補償。根據《意見》,今后的舊城區改建房屋征收工作將嚴格按照編制計劃、計劃審查、改建征詢、征收要件、暫停辦理、調查登記、方案征詢、預簽協議、征收決定、補償決定、強制執行等11項統一征收程序逐步進行。其中規定:大多數產權人、公房承租人同意的,方可進行舊城區改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變更房屋權屬登記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多數產權人、公房承租人不同意征收補償方案的,應召開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征收評估價格與預簽征收補償協議評估價格出現差異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處理;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不搬遷的,區縣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意見》同時要求,舊城改建房屋征收補償應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針對之前房屋征收工作中常出亂子的“違建”和“臨建”,《實施意見》也有了明確規定,一旦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將堅決不予補償。 閱讀完標題為(北京舊城改建須經大多數居民同意 違建不予補償)的文章后,{www.se0552.com}小編為大家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千萬不要錯過哦! (責任編輯:北京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