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 馮晨清 H126 今年3月3日,在法院判決中被注明化名為“老鬼”的王倫業已滿75周歲。對王倫業來說,度過這個生日意味深長。因為2011年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審判階段對已滿75周歲的老人不適用死刑。因此,已被終審判處死刑的王倫業有了一線生機。但是,由于我國是兩審終審制,而王倫業又是第一個被判死刑后尚在復核階段,卻達到75周歲的人,對他是否適用死刑引發爭議。記者今天獲悉,王倫業律師謝通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申請,請求對“審判階段”是否包括死刑復核階段作出立法解釋。 案發 “老鬼”涉毒 被判死刑 王倫業出生在越南,屬于越南歸僑。此次涉案,他是在廣西受審的。據廣西當地媒體對案情的報道,受審之時,頭發花白的林場退休工人王倫業格外引人注目。法院審理查明,從2011年開始,王倫業與陳華慶、鐘日貴、王武等人組成一個販毒集團,采用單線聯絡的方式形成嚴密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網絡,向越南女毒販“阿玉”購買毒品海洛因,然后雇請他人運到廣東湛江或海南三亞販賣。在這個販毒團伙中,王倫業扮演的是“中間人”的角色,有人下“訂單”之后,他從國外“要貨”,讓買家帶現金到東興交易,他從中吃差價。 2012年1月28日,陳華慶等人籌集了95萬元,指使鐘日貴攜帶現金交給王倫業進行毒品交易,王倫業向“阿玉”購買了十多塊海洛因。將這批毒品從國外走私入境后,王倫業花錢雇請王武用摩托車進行運輸、交易。在雙方約定的交易地點,王武被警方當場人贓俱獲,繳獲毒品12塊,凈重4221.9克。 廣西高院經審理,于去年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了一審判決。王倫業被以走私、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而根據法律規定,這一結果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變化 判死刑時未滿75 核準期間過75歲生日 “原判決確定的王倫業出生日期是1940年3月3日,那么從今年3月3日以后,他就超過了75周歲,《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條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那么,對王倫業還能適用死刑嗎?”謝通祥律師提出疑問。 這樣的案子并無前例可循。其實,爭議的焦點就在于如何界定“審判階段”。謝通祥認為,“審判的時候”應做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釋。立法原意之所以沒有規定犯罪時而規定為審判的時候年滿75周歲,就是考慮到被告人在犯罪時未滿75周歲,即使到了審判階段年滿75周歲,也是不能適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的這一規定是符合國際公約要求的。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通過的《保護死刑犯權利的保障措施的執行情況》及相關決議均倡導和要求成員國應在刑法中規定可判處和執行死刑的最高年齡是75周歲以下。 據了解,此前,司法機關已經對“審判階段”作過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釋。我國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钡牵诂F實中,有的孕婦尚未進入審判階段,就在被羈押的過程中流產或分娩。根據最高法院研究室《關于如何理解“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問題的電話答復》(1991年3月18日實施)以及最高法院《關于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1998年8月13日實施),對“懷孕”與“審判時”作出了擴大解釋,即行為人在羈押期間無論自然流產、人為流產、順產、剖宮產均可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對其不能適用死刑。 建議 審判的時候是什么時候 人大應作立法解釋 謝通祥律師申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立法解釋,因為《刑法修正案(八)》是全國人大作出的,根據《憲法》第67條、《立法法》第42條之規定,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才具有立法解釋權,或者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釋。 在申請中,謝通祥提出自己的意見。他認為,應從立法原意的角度適用和理解刑法條文,將“審判的時候”是否為已滿75周歲的老年人理解為“一審、二審或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時均可”較為適宜。 “從立法體系看,《刑事訴訟法》第三編名稱為審判,其中第四章節為死刑復核程序,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死刑復核就屬于審判程序?!敝x通祥舉例說,《最高院關于辦理死刑復核案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辦法》第九條規定:復核終結后,受委托進行宣判的法院應當在宣判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最高法院裁判文書送達辯護律師。從該條文中所用“宣判”一詞可以得出結論:復核死刑案件實際上是在從事審判活動。 其實,在最高院對孕婦的“審判階段”作出擴大解釋前,就有學者提出擔憂,即在實踐中是否會出現孕婦因個人意志及身體以外的原因被流產,而導致在審判時不是孕婦,從而被判處死刑?而對于最高院應否核準已滿75周歲的案犯死刑,謝通祥也提出一個法律上的漏洞。他舉例說,如果王倫業現在犯個任意的罪行,根據相關法律,必須重新開庭審判,追究其新罪,并和原判合并作出處罰。但是,根據法律規定,他現在已經滿75周歲,不能適用死刑,只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下刑罰。 “我們是否需要付出荒謬的代價,才能達成對75周歲老人在死刑復核階段也不能適用死刑的共識?”謝通祥律師表示,按照刑法規定,對75歲以上老人不適用死刑,但可以判處無期徒刑,而實際服刑期限最少在15年,服刑期滿后最少達到90歲,對于老年人來講,懲罰力度已經足夠,懲罰的目的已經實現。 本報記者 楊昌平 J161 閱讀完標題為(75歲毒販 該死?該活?)的文章后,{www.se0552.com}小編為大家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千萬不要錯過哦! (責任編輯:北京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