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可 通訊員 杜麗霞)為討要《西游降魔篇》的票房分紅,周星馳的公司將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市三中院昨天下午一審宣判駁回周星馳公司全部訴求,原因是其中一份協議未簽字蓋章。 原告崴盈投資有限公司是著名影星周星馳的控股公司,其稱,2012年制作了電影《西游降魔篇》,并先后與華誼兄弟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書和補充協議。由于對影片市場評估較好,周星馳曾與王中軍口頭商定,若票房收入超5億元,華誼兄弟公司可給予原告票房分紅。后就票房分紅問題,雙方通過郵件簽了第二份補充協議。 截至2013年8月30日,該片實現票房收入12.48億元人民幣。因此,原告認為根據協議,華誼應給其分紅和收益共計1.77億元,但被告只給了8千多萬元。原告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收益分配款8610萬元人民幣。 庭審中,被告華誼兄弟公司否認第二份協議成功簽署并生效,且稱取得票房收入不足5億元。 經審理,法院認為,合同的簽訂應以簽字蓋章生效,原被告間的第二份協議均是電子郵件往來,雖然寫明了有簽約意向,但最終未履行雙方簽字蓋章手續,合同無效,因此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閱讀完標題為(周星馳向華誼要分紅敗訴)的文章后,{www.se0552.com}小編為大家推薦更多相關文章,千萬不要錯過哦! (責任編輯:北京紀事) |